1. 危险化学品定义:
凡具有腐蚀性、自燃性、易燃性、毒害性、爆炸性等性质,在装卸和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品,均属危险化学品。
2. 进口所需资料包含:
(1)MSDS申明(即化学品名安全技术说明书)
(2)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危险化学品共分为9类)
(3)涂料备案证书(如HS编码涉及3208、3209的产品需提供)
(4)成分及有毒有害声明
(5)装箱单
(6)发票
(7)合同
(8)提单
(9)木质包装证明(如外包装或托盘为木质的情况下)
(10)原厂标签样张(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11)中文标签样张(需提供内容与原厂标签相符的中文标签,且标签样张备案审核通过后,必须印制粘贴在产品上)
(12)两用物项许可证(如产品涉及易制毒成分的情况下,需申办该证件)